石家庄市六院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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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石家庄市的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如下:
就诊地点 | 报销比例 | 处方药费限额 |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 60% | 每次就诊10元,临时补液50元 |
镇卫生院 | 40% | 每次就诊100元 |
二级医院 | 30% | 每次就诊200元 |
三级医院 | 20% | 每次就诊200元 |
住院补偿报销比例
住院补偿报销比例也有详细的规定:
医院级别 | 报销比例 |
---|---|
镇卫生院 | 60% |
二级医院 | 40% |
三级医院 | 30% |
大病补偿
对于大病补偿,也有具体的分段补偿比例:
医疗费用区间 | 补偿比例 |
---|---|
5001-10000元 | 65% |
10001-18000元 | 70% |
特殊病种
特殊病种的报销支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 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
- 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
- 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
- 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
注意事项
- 报销上限:医保门诊报销的费用是有上限的,当费用超过报销上限时,医保只能报销上限内的费用。
- 自费项目:如果在门诊治疗时选择了自费项目,需要在结算时特别说明,否则医保只会报销符合规定的项目。
- 医院等级:医院的等级也会影响医保门诊报销的比例。一般来说,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会高于二级医院。
虽然没有直接提到石家庄市六院的具体报销比例,但根据上述信息,可以推测石家庄市六院的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应该遵循石家庄市的整体规定。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石家庄市六院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