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病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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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低收入家庭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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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条件:年度内因住院或治疗门诊特定疾病发生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在2万元(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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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向所在镇(办)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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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标准:对于职工会会员,若因病在医保定点医院治疗全年医药费经医保、商业保险、单位二次报销后,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超过6万元的,分梯度予以1到5万元救助,具体工作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落实。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困难群众因重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负担,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建议有需求的市民及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