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根据就诊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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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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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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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不含)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50%。
-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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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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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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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不含)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50%。
- 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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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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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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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不含)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50%。
- 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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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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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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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不含)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40%。
对于参加新农合的住院病人,若一次性或全年累计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将分段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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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元至1万元的部分,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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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元至1.8万元的部分,补偿7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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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医疗费用可报销60%;在乡卫生院就诊,医疗费用可报销40%;在二级医院就诊,医疗费用可报销30%;在三级医院就诊,医疗费用可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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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在乡卫生院住院,医疗费用可报销60%;在二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可报销40%;在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可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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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对于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部分,根据上述分段补偿比例进行报销。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河南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政策,合理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