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周口,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标准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护理津贴及最低发放标准:
- 工伤生活护理费: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 2024 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7132 元的 50%、40%、30% 核定,即分别为 3566 元、2853 元、2140 元。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根据周口市民政局的信息,2022 年 12 月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75 元(鹿邑为 80 元)。若有最新调整,可关注周口市民政局或相关政府部门的通知。
- 病残津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病残津贴月标准和支付期限根据参保人员申领病残津贴时的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等确定,目前没有明确公布最低标准。
对于特困人员中的全护理、半护理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1/3、1/6 执行。2024 年周口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中心城区 2100 元 / 月,项城市 2000 元 / 月,其余各县 1800 元 / 月。但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护理津贴,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