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山东菏泽护理津贴发放范围主要涉及以下两类人群:
- 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城乡低保老年人:年龄达到 60 周岁及以上,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标准评估为 2—4 级的城乡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 80 元护理补贴。
- 入住特定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投入运营,重点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民办养老机构、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政府与第三方合资合作养老机构,以及国有企业、公办医疗机构举办或运营的养老机构中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收住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数量及入住时间进行奖补。省级按照每人每年 2400 元、3000 元、3600 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 200 元、250 元、300 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 1-5 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 0.8 倍、0.9 倍、1 倍、1.1 倍、1.2 倍的差异化补助。市级按照每人每年 900 元、1050 元、1200 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 75 元、87.5 元、100 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 1-5 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 0.8 倍、0.9 倍、1 倍、1.1 倍、1.2 倍的差异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