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常州退休职工门诊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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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的起付标准为每年15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人员3500元,退休(退职)人员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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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首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补贴7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在二、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补贴50%。
- 门诊慢性病种 :
- 退休(退职)人员享受的门诊慢性病种补助额度为:单个病种每年1000元(恶性肿瘤为2000元),两个以上病种每年1500元(恶性肿瘤为2900元)。
- 门诊特定诊疗项目 :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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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由1200元降低至在职人员600元,退休人员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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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费用限额提高5000元,即在职人员9000元,退休(退职)人员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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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具体为在职人员80%,退休(退职)人员85%。
常州退休职工门诊医保的报销比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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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在首诊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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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种的补助额度和比例也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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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诊疗项目医保统筹基金支付70%。
建议退休职工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