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厦门护理津贴领取指南
1. 领取条件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行为需符合地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如生育数量、生育间隔等。
-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当月)。
- 生育期间处于参保状态:生育当月及之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期间不能中断参保。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2. 领取标准
- 发放基数:护理津贴的发放基数通常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假期天数:
- 正常生产:128天。
- 剖宫产:在正常生产基础上增加15天。
-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根据流产月份不同,假期天数也不同,具体可参考相关政策。
3. 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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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进入“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里的“生育津贴申报”模块,按提示提交材料即可。
- 或者通过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可参考官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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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携带相关材料(如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等)前往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
4. 领取地点
- 市属及湖里区属单位职工: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厅23-28号窗口办理。
- 其他区属单位职工: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如下:
- 市医保中心思明管理部: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 市医保中心集美管理部: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 市医保中心海沧管理部: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 市医保中心同安管理部:同安区银湖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B厅。
- 市医保中心翔安管理部: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一楼。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和流程请以厦门市医疗保障局最新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厦门市医疗保障局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