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湖州市,护理津贴主要分为两种类型:长期护理保险和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下面分别介绍这两种护理津贴的领取方式:
长期护理保险
1. 参保范围
- 湖州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都将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2. 资金筹集
- 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机制是由用人单位、个人、医保基金以及财政共同分担,按自然年度筹集。
- 个人缴费部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0元,与基本医保费用同步征缴;职工医保个人缴费45元,通过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 政府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困难群众,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3. 待遇享受条件
- 参保人员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或因年老失能,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等级标准的,自作出评估结论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4. 待遇支付范围和标准
- 长护险可以支付经评估确认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在家中或入住养护机构产生的规定护理费用。
- 服务方式包括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两种,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服务方式。
- 机构护理:长护险基金按床日定额50元支付,每月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 居家护理:长护险基金按护理服务规定时长支付,每月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
5. 申请流程
-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需要向当地医保部门提出申请,并进行失能评估。
- 评估通过后,根据个人选择的服务方式(机构护理或居家护理),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提供护理服务,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
1. 补助对象
- 在湖州市登记法人并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审核确认的养老服务机构中实际从事养老护理服务的从业人员,且满足以下条件:
- 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签订劳务协议(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且可在相关系统查询。
- 按要求完成养老护理员继续教育(初次上岗的完成岗前培训)。
- 申请补助发放区间所对应的年度未发生责任事故和违反职业道德等情况。
2. 津贴标准
-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持证养老护理员,自持证次月起,按照不同等级给予每人每月200元、400元、600元、800元、120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
3. 发放流程
- 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由养老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各区民政部门审核确定后,自上岗满3个月的次月起发放。
- 津贴直接发放到护理员工资卡或社保卡中。
4. 申请材料
- 个人诚信承诺书。
- 养老服务机构信用承诺书。
- 申报名册。
-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继续教育(培训)证明资料。
- 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或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
- 养老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以上就是湖州市护理津贴的领取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