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南京,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发放标准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常见护理津贴的情况:
- 生育保险男职工护理假津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 15 天的生育津贴。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 30。如果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较低,那么护理假津贴也会相应较少,但具体金额取决于单位的缴费基数情况。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 50% 发放;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 100% 发放;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 2 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 60% 发放。由于不知道具体的低保标准,所以无法准确给出最低金额,但可以根据当地低保标准进行计算。
- 长期护理保险津贴: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南京市提高长护险待遇支付标准,居家接受照护服务的,在规定的照护服务项目范围内,长护险基金支付标准由 45 元 / 小时提高到 50 元 / 小时,重度失能人员每月最低可享受居家照护服务 30 个小时,支付标准由原来的 1350 元 / 月提高到 1500 元 / 月。入住机构接受照护服务的,在规定的照护服务项目范围内,长护险基金支付标准由 60 元 / 天提高到 70 元 / 天,重度失能人员入住机构支付标准由原 1800 元 / 月提高到 2100 元 / 月。所以长期护理保险津贴方面,重度失能人员居家照护最低为 1500 元 /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