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上海市的生育保险政策,生育金(即生育津贴)的申领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申领主体
-
女性职工 :符合条件的女性职工是生育津贴的法定申领人,需通过所在单位向社保局申请。
-
男性职工 :不能 以男性名义申领生育津贴,但可以申领 晚育津贴 **(1个月生育当期的保险基数)。
二、具体适用情形
-
男性参保,女性未参保
若男性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其配偶(无论是否参保)均可申领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最高1500元),但 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
-
夫妻双方均参保
-
若女性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条件,则由女性享受生育津贴,男性不再享受;
-
若双方均参保,需根据 缴费基数 的高低原则申领晚育津贴(取夫妻双方中基数较高者)。
-
三、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与医疗费用的区分 :
生育津贴是替代女性因生育失去工作期间的生活费用,由社保局发放;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由医保报销。
-
政策依据 :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明确规定了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及待遇标准。
综上, 生育金不可以男性名义申领 ,但男性可通过晚育津贴或报销医疗费用的方式提供支持。建议夫妻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参保,以充分保障生育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