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护理津贴主要是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照料护理补贴,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三类,具体领取方式如下:
1. 申请条件
- 全护理: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中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对象。
- 半护理: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对象。
- 全自理: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中完全具备自理能力的对象。
2. 补贴标准
- 全护理:1300元/人/月
- 半护理:500元/人/月
- 全自理:50元/人/月
3. 申请流程
护理津贴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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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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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评议,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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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审批: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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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监督:审批完成后,在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旗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内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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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津贴:经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自提交申请表当月开始计算领取护理津贴。
4. 注意事项
- 护理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
- 已享受护理津贴的老年人,因年龄变化需调整发放标准的由原受理机构通过信息化手段核实后,自动审核调整,无需本人再行申报。
- 对享受护理津贴的老年人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每月通过智慧养老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审核确定护理津贴发放名单。
以上就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护理津贴的领取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具体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