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贵州护理津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其涵盖范围各有不同: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涵盖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 110 元 / 人 / 月,二级重度残疾人 90 元 / 人 / 月。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失能至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高龄老年人指年龄在 8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地区参保人员已经通过基金支付基本护理服务费用的,不纳入救助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 “老年父母 + 残疾子女” 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照护范围。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涵盖城乡特困人员,根据自理能力分为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标准。如长顺县从 2025 年 2 月 1 日起调整,全自理标准按照该县最低工资标准的 20% 确定,为 378 元 / 月;半自理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 50% 确定,为 945 元 / 月;全护理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 100% 确定,为 1890 元 / 月。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最后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市(自治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国家规定和程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鉴定结论在一年有效期内的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按规定申领病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