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旨在提高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和生活质量。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调整情况如下:
类别 2017年调整后月人均标准(元) 2018年调整后月人均标准(元) 一类区 210 - 二类区 350 - 三类区 580 - 四类区 1050 - 五类区 1950 - 六类区 3200 4160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是根据不同地区的艰苦程度和工作人员的职务级别来确定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调整情况,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