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台州分娩补贴领取标准
生育津贴
领取条件
在职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前,在台州市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的,可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享受生育津贴;若未在台州市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的,待其连续缴费满后进行回溯支付生育津贴。申领支付时,参保人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处于正常享受状态。
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计发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应当享受的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与该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缴费基数一致。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计发基数同本人上年度缴费基数一致。
产假天数
-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此基础上,女职工可再享受《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延长产假,即一孩再增加产假60天;二孩、三孩再增加产假90天。
- 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98天。法律法规、国家对产假天数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次性生育补助
黄岩区
- 二孩发放一次性补助5000元,三孩发放一次性补助10000元。
- 同一对夫妻符合政策生育多胞胎合并生育子女数超过3个的,同等享受第三孩津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产妇补贴
发生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产妇,可享受500元定额补贴。
其他补助
购房补贴
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在黄岩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3%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最高限额为16万元。
托育服务补助
在婴幼儿2 - 3岁期间,对二孩家庭每月发放500元托育服务补助、三孩家庭每月发放800元托育服务补助。
蛋奶营养育儿补助
向二孩、三孩家庭分别发放每月300元和500元的蛋奶营养育儿补助,直至孩子2周岁。
低收入三孩家庭母亲生活补助
在孩子0 - 3岁期间,参照上年度黄岩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向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三孩家庭母亲发放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