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哈尔滨分娩补贴领取标准
生育津贴
领取条件
用人单位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已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规定的生育津贴标准支付。
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标准执行,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津贴。津贴发放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365×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报销基数以哈尔滨市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支付期限如下:
- 生育:
- 正常产90天;
- 非正常产、多胞胎生育105天;
- 晚育120天;
- 高龄、高危晚育180天。
- 计划生育:
- 12周(不含12周)以内的人工流产15天;
- 12周至28周(不含28周)的引产(钳刮)30天;
- 28周以上引产40天。
生育医疗费
享受对象
-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费的,参保缴费次月起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生育医疗费待遇与医疗保险待遇同步启动;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指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人员。
支付标准
生育医疗费实行最高支付限额制,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按医疗机构等级分级确定;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按照实际费用支付。具体标准如下:
生育医疗费支付项目医院等级支付标准(元)产前检查三级2800二级2300一级2000顺产(含28周以上引产)三级2800二级2300一级2000难产三级3400二级2700一级2300剖宫产三级4600二级3800一级3300剖宫产合并手术三级4900二级4100一级3600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怀孕未满16周流产三级770二级660一级540怀孕满16周流产三级2400二级2000一级1800放置宫内节育器三级450二级400一级360取出宫内节育器三级360二级350一级340宫腔镜取环术-1200输卵(精)管结扎术-实际费用结算
育儿补贴
补贴对象
-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具有哈尔滨市户籍,依法生育并现存二个及以上子女;
- 申请育儿补贴的子女出生时间在2021年10月29日(《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第6次修正)发布实施之日)后;
- 申请育儿补贴以子女具有哈尔滨户籍。
发放标准
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每月发放1000元育儿补贴,发放至该子女满3周岁止,总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住房可分别获1.5万元和2万元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