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哈尔滨分娩补贴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的计划生育法规,若存在超生情况,则不可领取生育津贴。
- 生育保险缴纳要求:用人单位需要已经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职工本人在生育保险费用缴纳期间需处于在职状态,并且需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例如,长沙要求在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十个月。
- 其他相关条件:申请人需要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生育必须是计划内的,且在按法规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生育津贴申领标准
-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
- 产假天数:女职工顺产158天,难产173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15天。
- 发放形式:生育津贴的发放主要有三种形式: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法规支付;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法规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育儿补贴申领条件
-
基本条件:
-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具有哈尔滨市户籍,依法生育并现存二个及以上子女。
- 申请育儿补贴的子女出生时间在2021年10月29日后。
- 申请育儿补贴的子女具有哈尔滨市户籍。
-
子女数的计数原则:
- 子女数按照夫妻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家庭子女数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与前配偶生育子女未满3周岁的,按上次婚姻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 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夫妻收养的子女;申请前已死亡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的子女。
育儿补贴申领标准
- 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每月发放1000元育儿补贴,发放至该子女满3周岁止。总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
- 同时有二孩、三孩未满3周岁的,分别按二孩、三孩标准发放育儿补贴。依法生育双胞胎、多胞胎的,按孩次顺序发放二孩、三孩育儿补贴。
- 夫妻双方均为哈尔滨市户籍的,发放全部;夫妻仅有一方为哈尔滨市户籍,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的,发放全部;夫妻双方一方为哈尔滨市户籍,另一方为外地户籍的,为在籍一方发放50%;丧偶或夫妻双亡的,发放全部。
其他福利政策
- 购房补贴: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哈市九区购置(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以上信息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整理,具体执行细则以各地政府红头文件为准。如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