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更改年龄没有什么秘密,是有严格的规定和流程的。
更改条件
原则上,公民出生日期登记后,不得变更。但确属登记错误的,公民本人或者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进行更正。如出生证登记错误、以前的户口证件登记错误等情况。
所需材料
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更正原因。
- 原始证明材料:如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可以佐证出生日期的母亲分娩病历档案等医学文书,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等户籍档案或其他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原始凭证材料。
- 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住院期间原始病历、档案、记录等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在校学生学籍登记表;毕业证书;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原始档案证明等。所提供的辅助证明材料必须两种以上且相互印证。
-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 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 初步审查:派出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无误后上报至县公安局,再由县公安局上报至市公安局进行审批。
- 调查核实:部分地区派出所可能会安排社区民警进行调查核实,如询问申请人和相关知情人、出具综合调查报告等。
- 办理手续:若审批通过,派出所会通知申请人办理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若未通过审批,派出所会向申请人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