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开标异议的提出期限如下:
- 1.开标现场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2.书面异议提出期限:如果在开标现场无法提出异议,或者对开标结果有进一步的疑问,供应商可以在收到采购机构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异议
- 3.政府采购项目: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 4.其他相关期限: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总结来说,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如果现场无法提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异议。对于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期限为七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