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四类水的排放标准主要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来设定。以下是对这一标准的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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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适用区域:四类水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这意味着,该水质标准适用于那些对水质要求相对较低的工业用水和不涉及人体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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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区划分:根据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地表水被划分为五类,其中四类水是特定功能区的水质要求。这种划分有助于更精确地管理和保护水资源,确保不同用途的水体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
二、水质指标与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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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指标:四类水的水质指标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总磷(以P计)、总氮(湖、库、以N计)等共计24项。这些指标涵盖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多个方面,全面反映了水体的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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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限值:各项指标的具体限值如下:
- 水温: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平均最大温降≤2℃。
- pH值:6~9。
- 溶解氧:≤3mg/L。
- 高锰酸盐指数:≤10mg/L。
- 化学需氧量(COD):≤30mg/L。
-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6mg/L。
- 氨氮(NH3-N):≤1.5mg/L。
- 总磷(以P计):≤0.3(湖、库0.1)mg/L。
- 总氮(湖、库、以N计):≤1.5mg/L。
- 其他指标如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等也有具体的限值要求。
地表水四类水的排放标准是一套系统而严格的规范体系,旨在保护水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