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医保买药报销指南
铁路医保的报销政策和流程对于买药有一定的具体规定。以下是根据最新的信息整理的铁路医保买药报销的相关内容:
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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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用药范围:
- 甲类药物:临床用药效果肯定,价格低廉的药品,报销比例较高。
- 乙类药品:临床选择应用,效果肯定,价格相对较高,要求一定适应症的药品,报销前需自负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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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不在医保用药范围内的药品和项目,不予报销。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甲类项目报销85%。
- 退休职工:甲类项目报销90%。
- 家属:甲类项目报销60%。
- 乙类项目:先自负一定比例后再按上述比例报销。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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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 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药品时,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系统会自动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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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
- 如果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购买药品,需要先自费支付,然后携带相关票据(如发票、处方、医疗费用明细等)到单位医保工作人员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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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药:
- 异地安置或异地工作人员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时,同样需要先自费支付,然后携带相关票据到单位医保工作人员处办理报销手续。
注意事项
- 住院期间:住院期间只能带与住院治疗主要疾病有关的继续治疗药品,带药种类一般不超过3种,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种,出院带药量不超过1周量。
- 急诊购药:急诊抢救时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购药,需要先自费支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相关票据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特殊情况
- 家属报销:家属住院治疗结束后,由职工向单位医保工作人员提供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单原件、住院结算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或复印件等,由单位医保工作人员定期到路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通过以上信息,您可以更好地了解铁路医保买药的报销政策和流程。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的医保工作人员或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