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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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助学金
- 中职教育:从2019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每生每年6000元。同时,有中职国家励志奖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等。
- 高职教育: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如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3%提高到3.3%;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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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技能提升类补贴
- 职业培训补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新录用的上述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上述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的职业工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 技能提升补贴: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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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补贴
- 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交通补助等。例如,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顶岗实习)期间,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从正式纳入监测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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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相关补贴
- 对于企业举办的依法设立、规范办学、深度参与产教融合的民办职业学校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学校,可以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优惠政策支持。
- 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规定可以享受相关政策补贴。
职业教育补贴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减轻学生经济负担、鼓励学生积极学习、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以及促进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具体的补贴政策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学生和家长咨询当地的教育部门或所就读的职业院校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