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南疆地区包括喀什、阿克苏、和田三个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及四个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接管理的省辖县级市:阿拉尔市(1师)、铁门关市(2师)、图木舒克市(3师)、昆玉市(14师)。
南疆的县级行政区划如下:
- 喀什地区:1个县级市(喀什市)和10个县(疏附县、疏勒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伽师县、巴楚县、英吉沙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 和田地区:1个县级市(和田市)和7个县(和田县、于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民丰县)。
- 阿克苏地区:2个县级市(阿克苏市、库车市)和7个县(温宿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柯坪县、阿瓦提县)。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个县级市(阿图什市)和3个县(乌恰县、阿克陶县、阿合奇县)。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个县级市(库尔勒市)和7个县(轮台县、尉犁县、若羌县、且末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焉耆回族自治县)。
因此,南疆地区共有 29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