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烟台市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缴费档次和医院级别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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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 按一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为90%(基层医疗机构)或70%(未实施基药的医院)。
- 按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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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按一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为58%。
- 按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为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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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按一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为45%。
- 按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为60%。
请注意,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并且是在起付标准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