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医保报销金额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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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年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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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60%(处方药10元/次,临时补液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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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检查/手术费50元/次,处方药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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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检查/手术费50元/次,处方药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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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检查/手术费50元/次,处方药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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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不设起付标准,补偿50%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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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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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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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三级医疗机构700元,二级500元,一级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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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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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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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8000元:35岁以下18%,46岁以上退休人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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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3000元:35岁以下16%,退休人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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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封顶线:35岁以下14%,退休人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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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每年最高4万元,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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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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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费用(如尿毒症、肿瘤门诊)补偿年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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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如兴塔镇卫生院)每日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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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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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门诊年度补偿年限额5000元,住院费用按分段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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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需自付10%-20%后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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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补充 :建议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以弥补报销不足
以上信息综合自赣州市医疗保障政策及官方渠道,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