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就诊机构级别和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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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级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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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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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次,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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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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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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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次,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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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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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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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次,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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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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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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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次,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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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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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
- 限定的检查项目(如心脑电图、CT等)按200元限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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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
- 超过1000元的部分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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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
- 在镇卫生院住院时,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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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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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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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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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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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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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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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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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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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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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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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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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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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病种 :
- 儿童先心病、肺癌等8种大病,补助比例达70%;肺癌等12种大病,补助比例7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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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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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年补偿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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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按分级医院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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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 2025年最新政策中,门诊统筹比例有所提高,例如乡级医院可达75%。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衡阳市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