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最新政策,大病二次报销制度已进行多次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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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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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0-2万元(含2万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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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万元(含4万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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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万元(含6万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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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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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报销
- 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肾器官移植等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经审核后报销70%
二、政策调整与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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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调整 :将起付线提高至1.5万元,取消原5万元封顶限制,报销比例分段提高(如1.5-6万元55%、6-10万元6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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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优化 :进一步降低起付线至1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起付线6000元,扩大报销范围至门诊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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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新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至人均55元,个人自负3万元以上部分纳入二次报销,比例仍按分段标准执行
三、申请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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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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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城乡居民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医疗费用符合医保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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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村(居)委会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县级医保部门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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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 符合民政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可叠加医疗救助政策,提高报销比例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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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部分地区对单次报销金额设限(如最高5万元),超过部分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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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治疗 :跨省转院需办理转外手续,报销比例统一为5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7-2025年间的多次调整,具体执行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