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在户口迁移后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关键步骤包括开具接收函、提交转移证明、完成续缴,确保医保待遇无缝衔接。以下是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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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及原参保地医保凭证,前往迁入地社保部门开具接收函,再回迁出地办理转移证明。 -
办理转移手续
将迁出地开具的转移证明提交至迁入地社保局,填写《医疗保险转移申请表》并缴费,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关系接续。 -
关注衔接问题
注意办理时限,避免医保中断;若需异地就医,提前备案。新医保卡生效前,保留原凭证以备临时就医使用。
及时办理转移可避免待遇空窗期,建议迁户后1个月内完成手续,具体细则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