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云南省玉溪市医保政策,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比例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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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0-2万元(含)
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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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4万元(含)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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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4-6万元(含)
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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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万元(含)以上
报销比例80%
二、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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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累进机制
采用“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报销比例”的方式,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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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6万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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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1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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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15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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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70%
*注:职工大病补充保险的起付线为1.5万元,不设最高支付限额;新农合起付线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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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
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肾器官移植等12种重疾,经审核同意后,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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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政策
经批准转至区外医疗机构治疗的,超出起付线的部分报销比例统一为50%。
三、年度支付比例底线
-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内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3%,具体指标根据经济水平动态调整。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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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备案后按云南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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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病保障新增5种地方病(如高原性心脏病),报销比例提高至6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玉溪市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