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和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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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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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00元起付标准,起付标准至5500元(含)部分按75%、65%、55%报销;超过5500元至9000元部分统一按5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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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不满70岁):700元起付标准,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与在职职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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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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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300元(与首次住院或家庭病床起付标准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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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2万元以下按85%报销,12万元以上按80%报销;退休人员:18万元以下按90%报销,18万元以上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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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门诊类型
- 门(急)诊封顶线提高至10000元,超出部分按55%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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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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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三级医院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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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一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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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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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2万元以下按85%报销,12万元以上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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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18万元以下按90%报销,18万元以上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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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保险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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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按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约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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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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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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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万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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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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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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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年度累计超过2000元(合同期内派遣人员为1000元)可报销,个人自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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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 :签约后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低档缴费人员可达50%-55%)。
以上信息综合了天津市2024年职工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