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档社保卡的使用医院范围及规则如下:
一、普通门诊适用医院
- 绑定的社康中心
需在参保时绑定一家市内定点社康中心(14岁以下可绑定二级以下医院),首诊必须在此进行。 - 转诊后的上级结算医院
若病情需要,可经社康中心开具转诊证明,到其所属的结算医院就诊。例如:- 市属结算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中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等;
- 区级结算医院:如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区中心医院等。
二、住院及大病门诊适用医院
- 所有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包括市、区级公立医院及部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如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南山区西丽人民医院等。 - 无需转诊直接结算
住院费用可直接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无需绑定社康或转诊。
三、跨区域使用
- 市外定点医院
广东省内部分异地联网结算医院,如广州、东莞、惠州的部分医疗机构,可按规定报销。 - 急诊抢救
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费用,可报销90%。
四、查询方式
- 官方渠道
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官网查询定点医院及社康绑定情况; - 电话咨询
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获取实时信息。
提示:具体医院名单和报销细则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就医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若需完整医院列表,可参考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公布的863家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