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西省医疗保障政策,萍乡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一、门诊特定病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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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与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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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等23种门诊特定病患者需每年5月、11月携带身份证、医保卡、诊疗手册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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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等7种病需每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重复上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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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与待遇享受
- 完成初审后,医院将材料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门诊特定病医疗证》,次年7月、1月起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二、住院费用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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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登记
- 患者需在住院后尽快向医院医保科提交诊断书、医保手册、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完成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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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与审核
-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患者可获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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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款发放
- 审核通过后,医保经办机构会组织发放《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患者凭此领取报销款项。
三、门诊费用直接报销流程(未纳入门诊特定病的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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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患者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用清单、病历资料等材料到定点医院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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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报销
- 医院初审后,材料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费用报销。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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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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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需定期复审,复审不通过则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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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以江西省最新政策为准。
以上流程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萍乡市医保实践,确保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