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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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0-2万元
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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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4万元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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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4-6万元
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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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万元以上
报销比例80%
二、特殊群体与附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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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 :经批准转院后,超出起付线的部分统一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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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疾病 :如恶性肿瘤、血透等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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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报销超过7万元,或门诊慢特病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超出的按75%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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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比例 :各市具体指标可能根据经济水平调整,但全省统一不低于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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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合规医疗费用
以上政策适用于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可能另有规定。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