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相关信息包括缴费对象、标准、时间、方式、新参保登记以及医保待遇等。以下是详细信息。
缴费对象
参保对象范围
- 本市户籍居民: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本市户籍居民。
- 学生: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
- 务工人员子女: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惠异地务工人员,随其生活的学龄前子女,或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子女。
- 其他人员: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其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在本市办理居住证的未就业居民,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其他符合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的人员。
重复参保限制
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或已参加外市居民医保的,不再重复参加惠州市居民医保。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
2025年度惠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需同时缴纳财政补助的情形除外)。
财政补助
2025年度惠州市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每人每年670元。
资助参保对象
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县(区)财政承担,其中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承担。
缴费时间和享受待遇时间
集中缴费期
原则上应在2024年9-12月缴纳2025年度的居民医保费,缴费后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待遇(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延长缴费期
2025年度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5年2月28日。
待遇等待期
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需设置不低于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
- “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打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在【我的社保】选择【城乡居民社保】→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进行缴费。
- “粤医保”小程序:登录“粤医保”小程序,在【业务办理】模块中,点击【城乡居民在线缴费】模块进行缴费。
- 支付宝:支付宝→搜索“市民中心”→点击社保→从社保缴费栏打开城乡居民缴费→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支付宝缴费→缴费成功。
线下缴费
- POS机自助缴费:参保人可以到所属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镇街党群服务中心或办税服务厅缴费。
- 银行签约代扣:已签订银行代扣居民医保费协议的参保人,请确保缴费账户资金充足并及时查看账户扣缴情况。
新参保登记
线上办理
登录“粤医保”小程序,在【业务办理】模块中,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此模块不支持代办,需参保人自行登录参保)。
线下办理
到所属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或在线上办理。
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
在普通门诊定点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75%,转诊后报销比例为60%。门诊医疗费用为800元/年。
住院待遇
按规定转诊、转院的住院政策内费用,居民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75%。未按规定转诊转院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
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95%;超出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
惠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对象广泛,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明确,缴费时间和享受待遇时间固定,提供了多种线上和线下缴费方式。新参保登记和医保待遇的具体规定也为参保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及时缴费并了解相关政策,可以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应有的医疗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