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在湖南衡阳做人工耳蜗植入术能走医保。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发布通知,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将人工耳蜗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具体规定如下:
- 医疗服务项目:“电子耳蜗植入术”(地方项目代码为 330502020)纳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保险设置为乙类,自付比例为 20%;工伤保险不设自付比例,按规定支付。
- 医用耗材:人工耳蜗医用耗材纳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保险设置为乙类,自付比例为 2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限额支付 20,000 元,超限额支付的自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助范围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不设自付比例,不设支付限额,按规定支付。
参保人员需符合以下适应症之一才可享受基金支付:
- 语前聋: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患者(7 周岁及以下语前聋患者,或经听力语言康复后有一定语言基础的 18 周岁及以下语前聋患者)。
- 语后聋: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配戴助听器或借助其他助听装置无法改善听力和言语理解力者,无年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