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自2021年7月1日起,北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时, 无需再单独选择定点 ,可直接使用医保结算。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调整背景
为推动分级诊疗和便民就医,北京市医保局、卫健委、民政局联合印发通知,将220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覆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
二、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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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纳入医保定点
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被列为医保共同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直接刷卡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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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定点选择限制
参保人员无需提前选择社区卫生机构为定点,就医时直接使用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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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定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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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仍需通过医保部门定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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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院(如中医、专科医疗机构)也无需单独定点即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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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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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需在参保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但政策调整后社区医院已默认纳入医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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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门诊管理 :部分区域(如东莞市)仍在探索多点就医政策,允许跨镇街选择定点机构,但需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四、政策意义
此次调整简化了就医流程,降低了参保人员的就医门槛,同时通过医保支付比例的优化,鼓励更多居民选择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最新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解读,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