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广州住院的报销比例及政策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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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如广州大型综合医院)
- 报销比例:50%
- 起付标准: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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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如部分市级医院)
- 报销比例:60%
- 起付标准: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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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如社区医院)
- 报销比例:70%
- 起付标准:900元
二、报销流程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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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 长期异地居住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
- 临时到广州住院:若选择省内联网医院(如广州定点医院),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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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在广州定点医院住院可直接联网结算,无需手工报销。
- 若未直接结算,可自费后回清远申请手工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材料:需携带《农合证》、身份证、住院费用清单等。
- 政策差异:住院报销比例与本地政策一致,门诊和大病补助需单独参考相关规定。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具体以实际就医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