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广州医保确实支持在广州住院费用的二次报销。二次报销适用于以下情况: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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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在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后,由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按95%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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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职工医保年度内,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 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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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或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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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大病保险资金累计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年度最高限额为40万元。连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资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 二次报销系统 :
- 二次报销系统与区内医保、医院等系统对接,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便捷服务。
广州医保参保人在住院费用超过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可以享受二次报销待遇,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医保类型和个人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