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市对医保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旨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以下是2024年苏州医保政策的最新动态。
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和比例
- 缴费基数下限:2024年1月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
- 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 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
缴费方式
- 线上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江苏税务”APP、“江苏医保云”APP、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支付宝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等线上渠道进行缴费。
- 线下缴费:参保人员可以在社区工作机构、银行网点等线下渠道进行缴费。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和比例
- 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2024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155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115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75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1100元。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52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54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3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220元。
缴费方式
- 集中缴费期: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
- 线上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江苏税务”APP、“江苏医保云”APP、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支付宝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等线上渠道进行缴费。
- 线下缴费:参保人员可以在社区工作机构、银行网点等线下渠道进行缴费。
大病保险政策
保障对象和范围
- 保障对象:参加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的人员。
- 保障范围:在大病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B级定点零售药店等机构发生的自付费用以及符合大病保险目录的自费费用。
赔付方式和标准
- 实时结算:大病保险待遇与基本医保待遇同步结算,参保人员无须申请、无须办理。
- 起付线和支付比例:普通人员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起付线为10000元,合规自费费用起付线为30000元。实时救助人员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起付标准为5000元,合规自费费用起付标准为6000元。
医保报销标准
职工医保报销标准
- 住院报销: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在一级及基层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和200元,报销比例均为95%。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800元,报销比例为90%。
- 门诊报销:在职职工年度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80%(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至70%(三级医院、定点零售药店)。退休职工年度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90%(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至85%(三级医院、定点零售药店)。
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 住院报销: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和5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75%(4万元以下)至90%(20万元以上)。学生和少年儿童的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与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一致。
- 门诊报销: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至40%(三级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学生和少年儿童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至35%(三级医院、定点零售药店)。
医保电子凭证
激活和使用
- 激活流程: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支付宝、微信等APP激活。
- 使用场景:激活后可在支持的定点医疗机构扫码实现与实体卡相同的医保结算功能,推荐广大参保人员激活使用。
2024年,苏州市对医保政策进行了多项调整,包括缴费标准、大病保险政策、报销标准等方面的优化。这些调整旨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并提升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参保人员应关注最新的医保政策,确保按时缴费,并充分利用医保电子凭证等便利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