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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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类
- 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乳腺癌、儿童白血病(14周岁以下)、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不超过14周岁)、宫颈癌、唇腭裂、BH4缺乏症、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肺癌、甲亢、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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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负担类
- 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以及由于大病门诊发生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补偿范围内需要个人自己承担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2万元(包含本数)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包含本数)部分。
- 对新农合补偿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是10%、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是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是30%,发生的在上限的范围以上的费用不能获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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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情况类
- 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有关医疗费用后,个人实际承担的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收入的居民。
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旨在为患有重大疾病或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参合农民提供进一步的经济援助,以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具体的报销范围和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