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广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政策要点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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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 三级医院:66.58%
- 二级医院:76.16%
- 一级医院:87.54%
(政策通过差异化比例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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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分别为300元(三级)、200元(二级)、100元(一级)。
- 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300元、二级200元、一级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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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023年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38,218元(为上年度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二、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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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 每人每年最高可统筹支付300元,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按比例报销。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单日费用≤60元,报销65%;社区卫生服务站/村级卫生室:单日费用≤30元,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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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 涵盖高血压、糖尿病等38种疾病,符合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 部分高费用病种(如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可动态调整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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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药品单列支付
-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50%,年度限额4万元(针对72种临床路径明确、费用较高的药品)。
三、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备案后报销比例
- 长期或短期备案的异地就医人员:按参保地报销比例执行。
- 转诊到自治区外:报销比例降低10%。
- 未备案在自治区外住院:报销比例降低20%。
四、其他补充待遇
- 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2023年医疗救助支出37.71亿元,进一步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 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年度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5000元,基金支付80%。
附:基金收支情况(2023年)
- 居民医保基金收入475.25亿元,支出450.41亿元,累计结存431.97亿元。
- 住院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72.67%。
以上政策通过差异化报销比例、分级诊疗引导及多层次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约7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