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家庭共济
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为直系亲属使用。以下是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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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办理者需为北京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且个人账户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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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
仅限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含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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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
被添加对象需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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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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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北京医保网上服务大厅App → 个人中心 → 我要办 →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 → 添加共济对象(需绑定身份证、手机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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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系统异常(如孩子信息显示“暂停参保”),可尝试重新备案或咨询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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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等材料至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三、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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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范围
仅限支付门诊、药店购药费用及北京普惠健康保医疗费用,不可用于住院等大额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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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顺序
若有多个共济对象,可通过“共济账户使用顺序维护列表”调整扣款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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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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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需持本人医保卡就医,直接使用授权人个人账户资金,个人自付部分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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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疗费用(如起付线、封顶线)仍由个人账户支付,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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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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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非京籍子女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按北京医保政策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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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同步问题 :若家庭成员信息显示异常(如“暂停参保”),需确认参保状态并重新备案。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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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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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缴纳 :家庭共济功能不增加额外费用,仅限个人账户资金使用。
通过以上步骤,即可实现北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直系亲属共享,确保医疗费用得到合理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