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 1.缴费基数的确定: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收入申报。
- 2.特殊情况: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无法确定,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 3.缴费基数的调整: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通常是3月或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
- 4.具体案例:湖南省:2024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暂定为6755元/月(较2023年的6284元/月增长7.5%)。上海市:2025年1月1日起,上海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江门市: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缴费基数下限为5284元惠州市:2024-2025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
- 5.其他注意事项:工伤保险费率:根据单位行业风险类别确定基准费率,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实行浮动费率工伤认定: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在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由工伤职工本人或家属提出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来确定的,并受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影响。具体缴费基数和费率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规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