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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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均可报销,包括床位费、药品费、检查费、手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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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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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长期门诊 :需办理《特殊疾病门诊申请表》,并提供疾病诊断证明、近3个月相关病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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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部分医院(如定点中医医院)支持直接刷卡结算,未纳入医保的医院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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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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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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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需提供医保卡、住院证明、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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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特殊病需额外提交申请表和病历,普通门诊直接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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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受理审批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医保中心审核材料,通过后进入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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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与支付
完成审核后,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费用,患者自付剩余部分。
三、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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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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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一级400元、二级550元、三级700元,起付后按比例报销(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比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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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门诊:年报销限额4000元,起付400元,医保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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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 三级甲等医院1400元起付,二级1000元,一级200元;统筹比例分别为90%、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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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提前备案,转院时提交转院申请及外地住院病历等材料,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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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选择
优先选择医保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可能降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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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住院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备案,转院需及时通知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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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确保材料齐全,如《生育保健服务证》(生育相关)、急诊处方(急诊费用)等。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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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重大疾病 :需提供《意外伤害认定书》或《重大疾病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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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起付标准与在职职工一致,但最高支付限额可能降低。
以上流程及比例综合自兰州市医保政策文件,具体以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