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三甲医院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 50%。因此,若职工医保参保人在珠海三甲医院发生的 3000 元医疗费用属于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且在门诊共济定点医院就医,那么可报销的金额为 3000×50% = 1500 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 3000 元是住院费用,还需要考虑起付线的问题。珠海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 94%,二级医院报销 93%,三级医院报销 92%。但目前未查到珠海职工医保在三甲医院的住院起付线标准,通常各地三甲医院住院起付线在几百元到一千多元不等。假设起付线为 1000 元,那么 3000 元的住院费用可报销的金额为(3000 - 1000)×92% = 184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