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将医保关系转回老家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途径:
一、参保人主动转移(适用于已参保外地医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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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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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选择“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入申请”或“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出申请”,按提示填写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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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确保新参保地与原参保地信息系统联网,若线上失败可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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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到北京市参保区经办机构柜台办理转出手续。
二、参保人退休后转移(适用于达到退休年龄的情况)
- 退休后自动将医保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无需主动申请。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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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未联网
若新参保地尚未与国家医保信息系统联网,需通过邮寄纸质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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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处理
- 转移时个人账户余额可同步转移,但转移后无法直接用于异地就医结算,需先在转入地参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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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需在参保地减员(单位停止缴费)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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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线上办理需身份证、参保凭证;线下办理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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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转移项目 :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无法转移,需在新单位重新参保。
五、办理材料清单(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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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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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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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部分平台要求)
通过以上方式,参保人可灵活选择将医保关系转回老家,具体操作流程和材料要求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