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病救助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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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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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为陕西省户籍居民(或符合当地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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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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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患大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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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条件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确诊患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特定病种目录》内的重大疾病。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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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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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原件审核后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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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地点 :村(社区)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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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初审
- 村委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真实性后签署意见并报送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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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
- 乡镇(街道)对村(社区)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签署意见后提交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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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批
- 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组织调查、审核,通过集体讨论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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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救助款
- 公示无异议后,县级部门将救助款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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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 申请需在每年1月和7月两次审核周期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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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医疗保障的衔接
- 若已参加商业保险或学生医疗保险,需先通过商业渠道赔付,再申请新农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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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 所有材料需与住院病历、诊断书等原始文件一致,虚假材料可能导致救助失败。
四、查询方式
- 参保居民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社保所查询个人医疗费用报销明细。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最新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