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工会经费管理方面的法规及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对工会的经费和财产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工会经费的来源、拨缴、使用原则、监督等内容。如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等;第四十五条要求工会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等。
-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2017 年 12 月 15 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发布。该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对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原则、收入范围、支出范围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例如,明确基层工会经费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等;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等,并对各项支出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进行了规范。
-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全国总工会制定,规范了工会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决算等环节,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安排和有效使用,保障工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
各省级工会也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本地区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如《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工会财务收支管理的通知》,对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工会的财务收支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收支管理原则、收入范围、支出范围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