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政策,孤儿年满18周岁后是否还属于孤儿,取决于其是否仍在继续接受教育以及具体的生活状况。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 1.孤儿的基本定义: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2.年满18周岁但仍在接受教育的孤儿:如果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等教育机构就读,他们仍然可以继续享受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例如,重庆市江津区的政策规定,孤儿年满18周岁后继续在中学、中等职校、教育部门核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专及本科就读的,可以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 3.年满18周岁且未在教育机构就读的孤儿:如果孤儿年满18周岁后未在教育机构继续就读,他们通常不再被认定为孤儿例如,四川省的政策规定,孤儿年满18周岁后未在教育机构就读的,将停止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 4.年满18周岁后的资助政策:年满18周岁的孤儿如果仍在教育机构就读,可以申请“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获得助学金例如,四川省的政策规定,孤儿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全日制中职学生、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助学金
孤儿年满18周岁后是否还属于孤儿,取决于其是否仍在接受教育。如果仍在教育机构就读,他们可以继续享受孤儿的相关政策和资助;如果未在教育机构就读,则不再被认定为孤儿,但可以享受其他相关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