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持授权人医保卡就医结算
职工医保绑定家庭成员后,可通过以下方式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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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绑定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自费部分,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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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
二、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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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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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地方医保APP(如“豫事办”)添加亲属账户,需上传身份证件并完成人脸识别或银行卡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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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绑定人可同时绑定多名共济对象(仅限配偶、父母、子女),解绑后可重新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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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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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定人持职工医保卡就诊时,系统自动按比例扣除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由授权人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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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需通过职工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账户仅限门诊合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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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结算
- 被绑定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的“亲情账户”专区,通过扫码完成支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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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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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后优先使用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余额不足时再扣除授权人个人账户;若均不足则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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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无个人账户时,直接扣除授权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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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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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仅限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且仅限门诊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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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病等大额支出需通过医保统筹渠道办理,不参与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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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
- 绑定信息需定期更新,变更时需通过医保平台重新认证。
四、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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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规范 :被绑定人就医时需使用本人医保卡,直接使用授权人信息可能被认定为欺诈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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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限制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统筹地区暂不支持家庭共济使用。
通过以上流程和规则,职工医保家庭共济功能可有效帮助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共享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降低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