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居民赴澳门的次数限制如下:
- 珠海市户籍居民: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可申请办理赴澳门旅游 “一周一行” 签注,在 1 年内的每个自然周可前往澳门一次且仅限一次,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 7 天。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可以申请办理赴澳门旅游 “一签多行” 签注,在 1 年内可不限次数往来澳门地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 7 天。
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探亲、商务等签注的内地居民,可按签注规定的次数和停留时限往来澳门。例如探亲签注分为三个月一次有效,每次可逗留 14 天,或三个月多次有效,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 90 天。商务签注的规定则根据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